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收购一体化渠道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(以下简称“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”)获取投标文件,并于
(1)投标人须契合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出产答应证或许医疗器械运营答应/存案凭据(仅限医疗器械适用);投标产品须具有契合《医疗器械注册与存案管理办法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存案凭据(仅限医疗器械适用);(2)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,投标人非产品制作厂家需供给产品制作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,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(且需供给该代理商具有有用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,证明文件需能显现产品制作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)。
2.监督电话:四川省财政厅政府收购投诉处理中心,电话、、。七、对本次投标提出问询,请按以下方法联络。